近日,在网上的一则叫法被很多分享。文章内容称,10月的薪水按新个税起征点和税额计算公式。殊不知公司一般会在下月派发本月的薪水,换句话说——10月的薪水要直到11月份才会派发,这时才能够依照5000元的新起征点测算
10月份派发的9月薪水则依照以前的3500元的旧个税起征点算
专家解读来啦!与是不是为上月薪没有关系对于此事,上海市税收单位有关人员确立表明,依据要求,员工要是是10月份获得的薪资,都是会依照5000元/月的扣减花费开展个税计算,两者之间是不是为上月薪没有关系。因而,说白了要到11月才按5000元规范测算个人所得税的叫法是不正确的。
10月拿到收益是按5000元扣减规范测算个税后工资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缴纳有明文规定:“居民个人获得综合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是按次预扣预缴增值税。扣缴义务人每个月或是每一次预扣、代缴的税金,理应在下月十五日内缴入财政,并向税务局申报缴纳个税申报单。”换句话说,公司为员工代收代缴个人所得税能够了解为“本月代缴,下月15日内申请代交社保”。本月先代缴,到下月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 ,10月份员工的拿到收益是依照5000元扣减规范测算个税后工资的收益,并由公司进行代缴。税收关键看“具体获得”权威专家另外强调,税收关键看“具体获得”,不应该和“人事部门所属月”的定义搞混。依照绝大多数公司人事部门的发工资所属月定义,公司会在月底依据全月出勤率、业绩考核等状况测算薪水,并在下月派发。这也就是说白了的下月派发当月薪。要是具体付款日和发工资清算周期时间截点中间相距不上一个月,这就是合理合法的,也在实际中广泛运用。但特别注意的是,本次10月刚开始实行的个人所得税新标准,与收益为哪一个月薪没有关系。即无论派发的是哪一个月的薪水,要是是在10月1日后派发,都可用5000元起征点。个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可用提示:1、报表上的3000,就是指超出5000起征点的一部分(即5000-8000),相匹配3%的征收率。2、个税是选用速算扣除数法测算超量累进税率的企业所得税时的记税公式计算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缴税收入额×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体户的生产制造、经营所得和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经营承包、租赁经营所得可用新个税法执行后一图认清你可以省要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