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通讯社北京市4月14日电(新闻记者孙少龙)新闻记者14日从国家民政部获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今起至2020年5月13日面向全国公布征询建议,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征求意见依规健全了养老院发觉老人为传染性疾病患者或是疑是传染性疾病患者时的应对措施。
征求意见确立,养老院发觉老人为传染性疾病患者或是疑是传染性疾病患者的,理应立即通告其委托人或是紧急联系人,并向周边的疾病防治操纵组织或是定点医疗机构汇报,相互配合执行环境卫生解决、防护等防止控制方法。
征求意见还对住院评定规章制度开展了健全,要求养老院要依据评定結果明确或是变动老人照顾保养级别,还提升了养老院帮助老人家庭主要成员探望和问好老人的內容,确立家庭主要成员长时间未探望或是问好老人的,养老院能够为老人联络家庭主要成员出示协助。
另外,征求意见还提升了养老院拓宽服务项目的相关內容,激励养老院经营社区养老服务公共服务设施,上门服务为家居老人出示助餐、助浴、助医、助洁等服务项目。
对于养老院安全隐患,征求意见对有关条文开展了优化和填补,如规定养老院在公共场合安裝视频监控系统设备并储存视频监控系统材料、要求老人信息内容档案资料的储存限期不少于服务合同满期后五年等。
除此之外,征求意见还对养老院办理备案管理方法、监管定期检查法律依据等层面开展了改动和填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