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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评论员:老年代步车问题不能积重难返再解决

昨日(4月13日)有新闻媒体说,国家工信部于12日公布了第343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该公示表明,33款纯电动车车系向国家工信部申请了商品公示。大家注意到,33款纯电动车车系中,微型电动车高达19款,占有率超出一半。

以上公示生产商生产制造的微型电动车,车系样式与大家别名的“老人代步车”类似,但里程数、速率和安全系数都有一定的提高。有报导称,一些业内人员期待其能变成其“老人代步车”的取代商品。目前销售市场上市场销售的“老人代步车”,价格便宜者乃至不够万余元,“豪华版”则在三四万元上下。可是,从大城市道路交通的角度观察,这类以“老人代步车”为名进到销售市场的以铅酸蓄电池做为驱动力来源于的微型电动车,一直“真实身份”未知。此谓“真实身份”未知,换句话说这类电动微型车在生产制造上一直分散于管控以外,在应用上也一直处在不合理合法的情况。

“老人代步车”这类生产制造分散于管控,但却能够公布市场销售,应用都不合理合法的状况,突显了有关管理方法单位中间欠缺融洽和沟通交流的现况。从“老人代步车”的车系甚至一部分车系的行车速率看,其“真实身份”当属车辆毫无疑问。而若是车辆,则其销售市场、售后服务、质保期、检修、维护保养等又沒有依照汽车贸易的方式开展,说起来更好像单车的营销模式。更重要的难题还取决于,若是车辆,消费者不但务必获得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签发的驾驶证,也须在选购有关车子时以获得并提供驾照照为前提条件。值得一提的是,在选购车子后,还务必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有关上道证件及车牌。这般看,“老人代步车”“碰瓷党”管控及管理方法界限的結果,便是其在一些管理中心市政道路上泛滥成灾起来。

上月底,北京市曾公布消毁了被扣留的1569辆违反规定电动式三四轮车。北京市的这一行動,能不能具有遏制微型电动车市场销售及其上道的趋势,还行观查。但是,这一行動也体现了一线城市等一线城市原本被困于因机动车持续增加而日渐阻塞的市政道路的另外,又有微型电动车上道“添麻烦”的实际。从之前的工作经验看,消毁扣留车子,仅仅没有办法的方法,其实际效果怎样早有前鉴。

因而,对“老人代步车”出现市政道路的难题,相关部门应当在现行政策的各个阶段开展融洽,不可以对繁杂的难题瞻前顾后,更不可以等难题举步维艰了再说展现“雷霆行动”的杀伤力,用健身运动式管理方法的一时之效来填好城市治理销售业绩的报表。显而易见,对这些产销量已达百万台之多的“老人代步车”,不但要将其生产制造的各个阶段列入管控,还要将其生产制造和市场销售的各个阶段列入管理方法,尽早确立在交通堵塞的区域中心城市,严苛严禁其市场销售和应用的现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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